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考核办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安排,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严防干预司法行为,进一步对领导干部和干警插手、过问和干预案件办理的行为划出红线,设置禁区,确保公正司法、规范司法、廉洁司法,推动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具体内容
1.党组承担严格执行“三个规定”主体责任,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研究本院“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党组专门会议,如遇有重要情况、重要问题的领导班子,按照《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有关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制订方案,堵塞漏洞。建立“三个规定”执行情况月通报制度,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模范遵守、带头执行“三个规定”,关注“零记录”“零报告”“零查处”的情况,并对半年内持续“零报告”的下级法院和本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责任领导:班子成员
牵头部门:办公室、督察室、机关党委
责任部门:院机关各部门
2.对本院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中违反“三个规定”行为进行案件评查倒查,对确实违反规定的,从上到下一查到底,做到问责必严、失责必究,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三个规定”落实。
责任部门:督察室、评查办
3.组织全体法官干警对2018年以来“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签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承诺书》,自觉抵制外部干扰,主动记录干预过问信息,严格规范内部监管和外部交往行为。设立“三个规定”专门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违反“三个规定”的举报线索。
牵头部门:督察室
责任部门:院机关各部门
4.依托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和审判管理系统,按月调度部门及干警平台填报情况,建立健全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上、述责述廉报告上报告个人及分管部门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的制度机制。
牵头部门:督察室、机关党委、审管办
责任部门:院机关各部门
5.将“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及其月通报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专项检查以及年终绩效考核指标中,作为评定绩效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
牵头部门:督察室、绩效办
责任部门:院机关各部门
6.建立常态化的学习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培训、“三会一课”、专题党课,并将“三个规定”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日常学习,确保政法系统工作人员应知尽职、应会尽会。将“三个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纳入政法干警日常业务培训课程,组织开展全员政治轮训,确保法官干警能准确把握政策界限,严格执行“三个规定”。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宣教科
7.通过主流媒体、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宣传力度,深刻认识规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执法司法人员办公区、接待当事人区域的显著位置明示“三个规定”主要内容。
责任部门:宣教科
8.法官干警在立案、办案过程中,要主动告知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咨询问题、反映情况的正确途径及“三个规定”主要内容。
责任部门:立案庭、审判执行部门
9.对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建立管理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对执行任职回避情况进行摸排倒查,对存在任职回避情况的人员及时调整岗位。对不主动报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不按规定提出任职回避或者虚假退出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加大对借调、聘用、挂职人员的管理,堵塞制度漏洞,防范利益冲突。
责任部门:干部科
三、保障措施
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三个规定”执行工作,及时组建“三个规定”执行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任继强(党组书记、代院长)
副组长:郑玉平(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王树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及成员
办公室设在督察室
成员:吴晓军、夏令凯、张洁、商文宏、高元娥、姚昊昱、刘厚德以及审判执行部门负责人。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三个规定”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最高法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和落实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重要举措,全院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上来,切实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二)实事求是,不遮不掩。在记录填报过程中,法官干警要如实提供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落实好“三个规定”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中院督察室对基层法院上报的情况及数据审核把关,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报告内容及相关数据真实、准确,对存在的问题不遮不掩。在执行“三个规定”过程中,对反映情况不真实,填报数据不准确,报送材料不及时的,要责令补课,严肃问责。
(三)结合整顿,强化宣传。要把严格执行防止干预“三个规定”与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管理年”活动结合起来,与“十百千万”为民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实现同向发力、同步推进、同频共振。持续加大对“三个规定”内容和整治活动意义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法宣日、接待日、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在法院门厅、立案窗口等显要位置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布“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并在院局域网内、电梯口宣传屏等显要位置,以字幕形式滚动播出,强化法官干警对执行“三个规定”的认识入脑入心。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2-01 12: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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