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模式,以三层三轮调解工作机制为基础,采取“联合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开展诉前化解工作,从而实现1+1>2的作用,在源头上化解纠纷,以低成本、高效率解纷方式,真正实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强化诉讼服务的拓展和延伸,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实现对接,实现两所一庭,将各村村主任纳入诉调服务体系,实现以法官为指导、村主任为主体的覆盖辖区的诉调对接服务网格。同时依托法官工作室、法官进网格,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和法官的能动作用,定期与社区工作人员和村委会、司法所联动,主动排查社区和村里的矛盾纠纷和收集百姓最关心的法律问题。
在诉源治理工作开展方面。我院积极推动司法职能向源头和前端延伸,多举措构建基础治理新模式。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诉前调解和立案审理有效衔接,双向引导、双向分流、多元调解。整合诉讼、行政、人民调解等各方面调解力量,顺畅了当事人在诉前、立案后解决纠纷的渠道。加强法庭与乡镇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相关部门的有效衔接,联合调处诉讼外纠纷,实现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主体的整合与融通;加强法官与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的有效衔接,拓展了当事人解决纠纷的途径,实现法庭诉前调解与立案审理的双向分流、双向引导、联合调处的“分—导—调”模式的融通;加强法庭与各乡镇综治中心之间的有效衔接,实现跨乡镇、跨村矛盾纠纷调解的融通,推动形成整体联动快速调解机制,妥善解决跨区域群体性纠纷的调处难题。
我院全面推广诉前调解工作,促进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化解,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并限定合理期限,提高在线解纷能力,方便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在线调处纠纷。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通过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实现化解纠纷“零”成本。调解员金珍玉不断延伸拓展调解举措,针对调解成功后非即时履行的案件,定期翻看和解协议,以提醒负有金钱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在进入执行前再次进行调解,让当事人体验到了优质的诉前调解“后续服务”。
为进一步充实我院调解资源,解决派出法庭调解人员短缺的问题,我院于今年5月,面向社会共开招聘特邀调解员,分别与二密法庭、果松法庭、英额布法庭对接。其中有两名调解员具有多年的调解经验,纪跃林被国家司法部授予“全国调解能手”,王德进化解了光华镇几十起涉高速公路征地补偿纠纷的案件。同时,为更好发挥调解员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的作用,我院从调解方式方法、常用法律法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操作三方面对调解员展开了培训,目前调解员均同相应的派出法庭对接,陆续开展了调解工作。在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同时,积极探索“无讼”丰富的时代内涵,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模拟法庭、法官做客直播间、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以“庭所共建”为基础,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现场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同时以案释法,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中华传统文化中注重和谐、淡化对抗、礼仪教化的理念,有效融入普法宣传中,让人民群众潜移默化地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为营造法治氛围浓厚的县域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1-24 09: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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